大美中国 携手同行

发布时间:2023-10-24    来源:本站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检察机关跟进党和国家决策部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案件,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10月21日,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引起广泛关注。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离不开人大代表的支持,他们或参与其中或建言献策。今日,《检察日报·声音周刊》编辑部特邀四位全国人大代表,讲述他们的亲历故事——

发挥优势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所长 印萍

2022年5月11日,印萍代表(中)带队到案发地进行勘查及土壤取样工作。

我长期从事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环境领域的科研工作,始终把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视为“国之大者”。2019年4月以来,我带领团队从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推动成立山东海洋资源环境司法鉴定中心并担任主任职务。我感到,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也更加具体和细微。

今年7月,我们鉴定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参与办理的山东省临朐县检察院诉甄某等6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20年11月,临朐县检察院立案调查发现,甄某等人将50余吨废液运至该县放置、填埋,渗入土壤废液约15吨,污染土壤约270吨,致使周边1.06亩范围内土壤受到污染。同年11月28日,临朐县检察院向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下称“临朐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即履行生态应急修复职责,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随后,临朐分局联合属地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置清理,共清理污染土壤270吨。

2021年6月12日,临朐分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同年11月25日,临朐县公安局将甄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因磋商无果,临朐分局建议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5月10日,临朐县检察院委托我们中心评估鉴定初修后土壤生态环境损害情况。经鉴定,我们认定被污染场地土壤中仍残留高含量苯酚等有害有机污染物,需进行二次修复。临朐县检察院经公告程序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甄某等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生态损失并由违法行为人自行修复生态至达到验收条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

案件办理中,我组织并带领司法鉴定人进行现场勘查及土壤取样,就生态环境修复情况和后续修复方案及其所产生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进行了评估。

经审理,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我认为,该案具有较为典型的借鉴意义:对违法行为人违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检察机关可以向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行政机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后,检察机关应当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环境修复情况等持续跟进监督。对行政机关经过磋商未达成赔偿协议的,检察机关可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

近年来,我依托国家公益性海洋调查研究单位的科研和检测技术优势,通过科技赋能履职,主动与各级检察院沟通,开展调研,在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完善海洋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相关制度机制”“科研与司法互动,建立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平台”“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等建议、议案,得到最高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的高度重视,并多次受邀参加调研活动。我带领科研团队与最高检等司法部门共建多处海洋公益诉讼专家实践基地,探索司法鉴定中心与检察院长期合作模式,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为山东省、江苏省等地检察院提供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支撑。

8月23日,我接过了应勇检察长颁发的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书,开始以特约监督员身份参与检察工作,让我在履行全国人大代表职责时,对相关法律问题更为专业、更有底气、更有目标,以专业所长助力检察事业发展。

(本报记者郭树合整理)

为了山川更秀美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东至县粮食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丁德芬

2023年6月9日,安徽省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上门征求意见,丁德芬代表提出要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等意见建议。

作为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公益志愿者协会的成员,我一直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入选“2023年全国百名最美生态环境志愿者”。同时,我的本职工作涉及粮食安全领域,与检察工作高度关联,因此深度参与检察工作的机会比较多,先后被东至县、池州市检察院聘为听证员。

2022年,我作为听证员参加了东至县检察院举行的方某非法捕捞案的听证会,检察履职的细致与高效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案情是这样的:方某在河里使用地笼、电瓶捕捞鱼虾,被公安机关查获,捕获物价值超过5000元,已达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虽然该案涉案金额达到立案标准,但方某捕鱼时间短、次数少,渔获物价值不大,且退还违法所得,具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拟对方某作不起诉处理。为此,东至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我完全支持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方某主观恶性不大,捕捞鱼虾也是为了生计,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犯罪。我认为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他改过机会,同时建议加强法治宣传,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良好氛围。”

这是个小案,透过案件我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担当作为。办案中,检察院没有一诉了之,而是组织召开听证会,在听证过程中进行证据交换、调查核实,全面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

这样是否会放纵犯罪,不利于保护生态资源,我有点担心。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加大了宣传力度,印发以案释法内容的小册子送到村民手中,一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的庭审开到“田间地头”,让群众来旁听,从中学习法律知识,效果很好。

多次参加检察开放日、人大代表调研等活动,我深入了解到,检察机关对于主观恶性大,严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都是“零容忍”,并且在依法严惩、全链条打击的同时,非常注重生态环境修复。

以池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在某风景区内超规模开采石灰石矿山造成大面积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案件为例,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盗采矿产资源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据生态修复成本、被告人认罪态度及经济情况,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获法院支持。如今,该景区内矿山得到全面修复,山体变绿,周围亭台楼阁依水而立,步道两旁绿植茂盛,芳草茵茵,已成为周边群众休闲的好去处。

从参与或接触的这两起案件,我感受到检察机关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的智慧和担当。

池州是一座山水秀美的皖南滨江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森林覆盖率长期稳居安徽省前列,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也是长三角重要生态屏障。因此,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同时作为一名公益志愿者,我期待着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不断加大“府检联动”“行刑衔接”的力度,持续提升工作合力,深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为绿水青山筑起牢固的法治屏障。

(本报记者吴贻伙 吴荧 通讯员刘晨整理)

敢担当 善作为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河间市兴村镇大庄村党支部书记 石炳启

2023年10月18日,石炳启代表(中)与河北省河间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到涉案现场了解土壤修复情况。

河北省检察院自今年3月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重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河间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环境污染案让我印象深刻。

5月底,有群众反映,河间市某乡镇一处无水坑塘有大量红色固体废物。我立即到现场查看,发现这些红褐色淤泥气味难闻,面积很大。眼看雨季即将到来,如果不及时处理,污染会蔓延到周边。我知道河北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便打电话向河间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梦书反映情况。

吴梦书第一时间安排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技术人员和我一同到现场勘查。检察技术人员结合地形、路况、高度、距离规划好航拍路线后,用无人机多角度进行拍摄、固定证据,同时用专业采样工具对红色固体废物取样封存,送往沧州市检察院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

当日,沧州市检察院出具检测报告,显示送检的红色固体废物中重金属含量超出正常值。为取得正式的鉴定意见,经上级检察院逐级委托,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对样品进行鉴定。经鉴定,固体废物下土壤中铬含量超出附近正常土壤铬含量17.5倍,土壤环境被严重破坏。

在此期间,我经常与检察官联系,询问调查进展,也经常到现场查看,告诫附近村民尽量远离大坑,并向农户了解周边庄稼的生长情况,看看这些“毒垃圾”是不是破坏了庄稼的生长环境。

6月3日,河间市检察院完成调查取证后,向生态环境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采取措施,尽快清理固体废物,防止因雨水冲刷导致污染面积进一步扩大,减轻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因多种因素未对现场污染物及时清理。

6月25日,河间市检察院召集镇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涉案企业等单位召开案件推进会。会上,我充分发挥一名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讲明固体废物对乡村生活环境、群众生活的危害,摆事实、讲道理,希望相关单位充分履行职责、勇于担当,用最快的速度清理固体废物,还群众一个美丽宜居的家园。各单位负责人充分发表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会后,生态环境部门很快编制生态环境应急处置方案,监督涉案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清除废物,修复生态环境。7月2日,涉案企业将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清理干净,并对固体废物按要求进行处置,共计清理处置固体废物549.67吨。

经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目前该坑塘中的土壤铬含量已经处在正常值范围,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行政机关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将涉案公司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现已立案侦查,涉案人员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张琪整理)

我的心爱在天边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第二中学教师 胡海娟

2023年8月14日,胡海娟代表(左一)受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邀请,在西山自然保护区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我的心爱在天边,天边有一片辽阔的大草原……”一曲《呼伦贝尔大草原》,让听众深刻感受到草原的美丽。作为土生土长的呼伦贝尔人,我希望自己像兴安岭上的青松一样守护这片草原。

5月,某平台一条名为“垃圾堆像山一样……”的短视频爆红网络。视频中,高楼林立,周围空地上却是垃圾如山。视频发布地显示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看到该视频后,我第一时间和海拉尔区检察院联系。检察官告诉我,他们已经关注到这条信息,并正在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该处垃圾场位于海拉尔区君尚源小区北侧空地,该小区为新开发住宅小区,随着居民陆续装修入住,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白色垃圾。由于此处空地四周均设有路障围挡,经过的路人很难发现。

没过几天,检察官告诉我,经过初步调查,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决定由检察长承办。我很感兴趣,也想借此了解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过程。

之后,我与检察官多次到现场查看情况、固定证据。经实地勘测,垃圾污染土地面积达130亩。在厘清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后,海拉尔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措施清除垃圾污染。

5月底,行政机关共出动铲车30台次,翻斗车201台次,调用环卫工人50余人,清运建筑垃圾80车,场地内倒运土方121车,历时7天,终于将约4020立方米垃圾全部清运。案子办结了,检察官又邀请我到现场开展“回头看”。

7月,我再次来到现场,听着居民开心地分享小区环境的变化,看到昔日尘土飞扬的垃圾场已变身为绿地,旁边立着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感到由衷高兴。

检察机关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助力城区人居环境改善,让130余亩垃圾场变绿地。我想这就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义。在这起案件中,我从旁观到参与其中,真正体会了以法治守护生态环境的成就感。

不久前,海拉尔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实地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我们走入西山自然保护区,远望一片樟子松林,生意盎然、郁郁葱葱。而在几年前,这里因非法采砂,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海拉尔区检察院两次向林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经过连续跟进监督,被破坏的土地慢慢恢复林地植被。在哈克镇扎泥河一处天然草地,检察官介绍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开垦草原行政公益诉讼案,经检察机关诉前监督,两个月内退耕还草1500亩,退化的草原重披“绿装”。

一路听,一路看,一路探寻检察履职印迹,我们频频为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保护生态环境取得的实效点赞。

亲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全程,感触于检察机关无微不“治”的履职担当,也坚定了我携手检察机关共绘美好家园新图景的决心。青山绿水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希望检察履职更多关注群众所需,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积极探索生态检察监督路径,推动筑牢祖国北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李佳莹整理)

[责任编辑: 周蔚 于春贺]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

编辑:admin

【返回列表】